我是拆迁户,2010家里拆迁,没人可安置70平,家里父母一共140平,我和女儿也是140平。当时签拆迁补偿协议时我和女儿在医院,父亲自行将他和母亲名下的35平写在了我的名下,随后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具体说着35平是给还是送,截止2017年回迁完,一直到装修完房子他都没说啥,但是今年六月份他开始问我要他的35平,但是这毕竟是房子无法分割,所以我提议要么他给我70平的货币,要么我给他35平的货币,他均不同意。并且说他只要他的平方,他最后的意思是拿我弟手里的70换我的105.,我不愿意,他就和我发生了争议,不知道现在这个事情我的权益受不受法律保护?
2025-10-02 12:0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房屋买卖纠纷或继承权问题。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您的父亲是否有权利将他和母亲名下的房产份额转移至您的名下?这个问题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如果您的父亲已经将房产份额转移给您,并且您同意接受这份财产,那么您有权要求接收这部分财产。如果您的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拒绝转让,或者您认为该份财产属于您的合法财产,那么您有权利要求接收。 如果您的父亲没有将房产份额转移给您,并且您不愿意接受那份财产,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份财产为您的合法财产,并要求被告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