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今年一直要管理钱,我怀疑她出轨了,我们有一个店,有债权将近50万,店主要由她管理,我有录音外边欠我们多少钱,她默认了。她不让我管钱,赚的钱也不给我,有多少钱也不让我知道。如果离婚时她把这些钱都挥霍了或是背着我投资干别的了,或是把钱转移了,离婚时这50万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她把钱弄没了,她是不是应该少分财产,至少少分这50万的一半。谢谢!
11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这些债务和收入应当被平均分配。 其次,您提到的“债权”是指未偿还的款项,这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如果该债权是由您的妻子作为店主经营而产生的,并且她同意承担这部分债务,则这些债务也应当被视为共同债务。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将50万元归为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考虑的具体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您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财务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 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将大部分或全部收入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 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将所有或部分收入转移至第三方账户中。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上述点,请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准备充分的材料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