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地是后买的,那一片地有十来家左右吧,都没有合同和大队三年一签五慌地合同。17年到期,18年要占地,要是大队不接着签,大队往回要我们的地有全收回吗,我们怎么办
2025-03-10 11:3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用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如果您认为您的土地被征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