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和张桂峰共同出资打造了一条吹沙船,用于长江和海上吹沙工程用。当时我投了160多万元添置各种机器设备,他把自己的一条1000吨的船作价120万元作为底船,在合作作业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也难以合作下去,我于2014年4月提出退伙,把我的一部分处理了,当时本来想处理给第三方,张桂峰提出转让给他,作价80万元。当时给了我5万元整其余部分写了个欠条。后来我一直催讨他老是敷衍我!其实他后来做的很好,就是一直想赖着不给!我现在起诉他!欠条上的日期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可以起诉吗?
2021-07-3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