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张光大的信用卡被我老公拿去用了,电话也改他的手机号码了,改电话我是知道的,但是他后来又用我的名字办了张副卡,名字是我的,手机号码是他的,密码也只有他知道,办理的时候没跟我说,卡发下来了才跟我说的,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他卡里用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还是要由我或者他自己承当?
21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您的信用卡进行消费,并且没有得到您的同意,那么该笔款项应当被视为个人债务。因此,您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在离婚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对这些债务进行重新分配或偿还。这通常涉及到评估债务的性质和金额,并确定谁应该为这些债务负责。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 此外,即使您的配偶已经将信用卡转移到他人的姓名下,这也并不意味着这笔钱就不再是您的财产。您仍然有权请求将其归还给您,除非有证据表明该笔资金已经被合法地转移给了他人。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配偶讨论这个问题并寻求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