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人打了,但是不构成轻微伤,医疗费也给了,怎么认定情节,现在对方要求营养费赔偿78千,如果调解不了,会被拘留或者罚款吗?
2025-03-02 09:25您提到的情况较为复杂,我将尽力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行为可以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没有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即“轻微伤”),那么您可能不会被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不需要承担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和解或调解来解决纠纷,而不是直接起诉。 其次,关于营养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有当受伤者因治疗需要而支出额外费用时,才能得到营养费赔偿。因此,在您的情况下,除非您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因为被打而导致了额外的医疗费用,否则营养费赔偿是很难获得的。 最后,如果您与对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您仍然有可能面临被拘捕或罚款的风险。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警方对案件处理的方式。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并根据律师的意见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