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在父亲名下 儿子把没有建设的一半转让给外村的人长期使用 当时转让费是26000 已经十年了对方一直做生意搞收入 修的彩钢房 现在打官司能要回来吗
7天前关于您的案件,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评估其可行性。首先,您提到的“宅基地”可能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土地未被征用或征收,则属于个人所有。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对宅基地等集体财产享有所有权,但这种权利通常只能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继承和使用,而不能通过买卖等方式进行转移。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儿子将没有建设的部分转让给了外村人,并且收取了转让费,这可能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您认为这些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建议您与转让方协商解决争议,尝试达成一致。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起诉前,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合同文本等,以便于法院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法院判决被告败诉,您可以通过执行程序获取赔偿款项或其他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同时,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