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你好。向您请教一个关于车祸赔偿的问题。情况如下:本月(2017年11月4日)肇事车辆为一家公司的车子,司机开车在成都二环高架桥上追我车子尾。当时交警到了现场,出了交通事故单,对方的全责。我的车子去4s店维修,对方报平安车险,保险公司已经定损了,修长费用15680元。修车15天。即将车子修好,对方要去4s店付维修费用。最大的问题是对方不愿意对于我其他损失(交通费)的赔偿。修车期间由于工作需要,租用车辆和打车费用1182元。对方拒绝赔偿。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可以走诉讼程序吗?我需要准备什么?麻烦您了。谢谢
2025-03-07 00:3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以下几种损失。 交通费。如果您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上班或上学,可能会产生交通费。 租用或打车费用。如果是因为事故导致您不得不临时租车或打车,这部分费用也应该由对方承担。 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在准备材料方面,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事故报告、保险合同、维修发票等,并确保您的主张有理有据。同时,考虑到诉讼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风险,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