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买了些东西去学校想给孩子见见孩子,可是老师却以小孩阿婆交代不给吃妈妈带来的东西,不给见怕我抱走的理由拒绝我见小孩,老师有这权利吗?这样犯法吗?我可以告老师吗?
回答数:796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建议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先法院起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622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50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