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先交一部分房款,至今没有交齐,也没过户,当时也没签协议,房我占了,过了6年多后,由于卖房人欠他人钱,被起诉法院查封我现用的房,于是我找卖房人补了协议,日期是先期买房交部分款日期,我买的房还有效吗?
2025-12-27 03:45根据法律规定,买卖房屋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必须交付全部价款。如果购房人在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即使用房人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在您的情况中,虽然您已经找到了卖房人并签订了补充协议,但该协议并没有得到正式的公证或登记,因此其效力可能受到限制。此外,即使您与卖房人签订了一份新的协议,也不能免除您之前应履行的义务。 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与卖房人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您的权利和责任。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