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上班的时候有一个男同事关系挺好的,他去银行贷款,然后他说他和他老婆吵架了,但是银行这几天就要打电话核实,他让我帮忙接个电话冒充他老婆,就说同意就好了,我当时想反正没有用身份证,只是接个电话而已,结果他三个月后突然失踪了,然后银行就一直给我打电话,说我有连带责任,那么我并没有用身份证,我该负什么责任呢,怎么做才能和我没有关系
2024-07-10 09:11在这种情况下,您实际上并没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您只是出于好意帮助同事接听了电话,并没有参与贷款合同的签署,也没有使用您的身份证件。银行将您视为连带责任人可能是基于误解或者错误的信息。 首先,您需要明确告知银行,您并非贷款合同的当事人,也没有签署任何贷款文件,因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次,您可以要求银行提供证据,证明您与贷款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如果银行无法提供这样的证据,那么他们就没有法律依据要求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银行继续骚扰您,您可以向银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寻求帮助。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不要因为银行的压力而做出任何可能损害您权益的承诺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