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泰州商场里开了间内衣店,当初给我的图纸和现实中不一样,房租订的是4.6万每年,由于图纸布局改变了影响了我的生意,所以我只有第一年给全了房租,去年通过110协商商场决定让我搬出原来位置,给我另外一个位置抛货时间到2017年6.30号减去所有已交未交房租和任何费用,当时签了补充协议,今年3.31号商场又来找我,我抛货位置商场又租出去了,要我搬位置,我不同意,后来协商现在的位置让我免费用到10.10号,没有签协议我用手机录了音,6.16号商场停了我的电,请问商场有权力停我的电吗?我可以用到10.10号吗?谢谢!
2024-11-02 01:5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泰州商场开设的内衣店遇到了一些争议。首先,关于租金支付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实际交付的租金与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不一致,您可以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次,关于合同变更的问题,如果双方已经达成补充协议,并且该补充协议是有效的,那么您有权按照协议中的规定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是,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或者补充协议,那么您需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可以尝试向相关部门或法院寻求帮助。 再次,关于商场停供电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商业用电管理的规定以及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的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及处理流程。 最后,对于录音证据的使用,如果您认为录音对您的权益有利,可以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证据支持。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