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合同纠纷的问题。我有一个小酒吧,在2016年11月08日有人跟我合作入股3万元。合作时都说好了一起承担店里盈亏,后来到了12月底要开始交房费。她就跟我说他和我们招商中心人熟悉。能说的房费少一些,于是跟我要了5000元的房费说我俩一人5000先交10000元。结果他12月27日从我这里拿走了5000元人跑了。不接电话,再也没来过店里。后来招商中心崔钱。没办法我扣除了我自己10000元的保证金。还欠10000元导致2017年3月无法交清房租断电了,他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已经违约了。导致我亏损过大,我是否单方面可以终止合同。
2024-10-13 08:21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小酒吧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对方可能构成违约。然而,具体是否构成违约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合同的具体条款。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关于迟延付款或未按期支付租金等情形的责任和后果。 违约方的行为。对方是否有故意拖延付款、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 造成损失的程度。是否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您的酒吧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基于以上几点,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解决方式。如果双方无法就违约责任等问题达成协议,建议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详细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尽量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