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快两年了我在本地他在外地我去哪起诉
2019-09-28 21:53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另一方的公民户籍所在地;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时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假如户籍迁出没有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且迁出不足一年的,仍然有原户籍地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起诉一般都要去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可不是原告的户籍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