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平湖租了一个店铺,装修一个星期左右,店里消防水管爆裂导致漏水,听下面员工说这个商场一半消防验收了一半没有验收,我们跑几次找负责人,都说不知道怎么处理,还是我们的装修师傅找到总闸关掉,导致楼下商户天花板泡水发黄,之后这个事情没有解决,商场又断电一个星期,说是整个商场物业费没交,物业把电拉掉了,后来我们反复找他们协商,一直在推托,我们就提出违约商铺不要了,要回租金,两位负责人踢皮球一样,后来协商的结果是两个月的违约金,还要强加我们半年的物业费,我们总共就一个星期的装修时间,就要我们半年物业费,否则没得商量,一开始说按流程当场退钱,现在又反悔不退钱
12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商业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物业管理费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可以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者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过程中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如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等; 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续租。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您可以依据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向出租方主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全部租金及其他可能的损失。 至于关于物业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例如无法按时缴纳)导致部分或者全部物业管理费用未能及时交付,可能会产生滞纳金或其他罚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与出租方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处理方式。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合同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事件来分析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