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是好朋友,几年前B用A的手机,身份证等信息等信息注册个支付宝。16年B不用这个支付宝了就还给了A,可是B忘了解绑银行卡,也把这张银行卡忘了。A使用这个支付宝时无意中发现绑了张银行卡且还有钱,就连续使用支付宝消费,时间长达近一年,直至B的家人发现B的银行卡消费异常问起B时B才记起忘解绑银行卡了,此时A已经消费21万多。B以为是卡被盗了就报警了。警方侦查后就把A刑拘了,B知道是A使用钱后就联系警方要撤案,但警方不同意。A方家长知道后马上联系B就把钱全还上了,B给公安局写了不予追究A且谅解的证明等。现A还在看守所拘押,检方也二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现警方补充侦查完毕,案子又到了检察院,麻烦你有什
2025-07-15 19:27对于您的情况,我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关于A是否应该被起诉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构成盗窃罪,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那么A的行为确实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是,考虑到A在使用该支付宝的过程中,并没有直接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是误用了他人的身份和银行卡进行交易,因此可以认为其行为属于诈骗行为。 其次,针对A的行为,应如何处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A的行为可能导致了B的损失,而B作为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另一方面,A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了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处理此事时,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违法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悔改态度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对A采取刑事处罚或其他措施。 最后,对于A的情况,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解决问题,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比如通过调解或协商等方式解决此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