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两千元货后去了外地,卖方组织抽奖,我妹妹代我抽奖,中奖奖品应该归谁所有,?
25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你购买了货物后,如果你的妹妹代为抽奖并获奖,则该奖品应当属于你。如果你们之间存在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按照双方之间的意思表示进行处理。 同时,如果该奖品是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获得的,那么其所有权将由竞买人享有。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妹妹作为竞买人的代理人,并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而是代理权的存在使得她获得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最终的决定应以你们之间的具体约定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