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去年7月份至今元月份我与桐城市本地老板到沈阳市打工,老板在沈阳承包了一个医院装修工程,其中工水电改造工程我承包了(只包人工费),今年元月份工程结束后,老板只付了我50%的人工费,欠款近30万元;老板说这个工程做亏了,剩余工资无法付给,元月份我上带工人即时向沈阳当地劳动局上访,劳动局当时是受理了,答复给予调解,时间已过了几个月了还没明确答复;问题关健老板躲起来了不见人,我们实在没办法; 请问象我们的情况,因为老板是我桐城人,我们是否可以在本地起诉?
2024-09-29 10:59根据您的描述,您和老板之间的纠纷可能涉及到了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适用于此类情况,并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 提交仲裁申请。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提交仲裁申请,以解决争议。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将案件诉诸于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您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同时,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尽可能地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