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一祠堂原合同是全框架结构,但在施工期间甲乙己各种理由价口更改为全窗架结构,导致超出总标款项三十多万,请问这责任该由谁承担呢? 去年5月份 签合同 现在还在做 没有承诺证据
1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签订了一份关于祠堂建设的合同。合同中明确指定了建筑结构为全框架结构,并且也约定了总价款。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乙方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将结构形式从全框架变更为全窗架,这种变更属于对原设计的重大修改。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之间的合同并未约定变更设计方案需经过双方同意或存在其他特殊条款,那么按照通常情况,变更设计方案需要征得甲方(即乙方)的同意才能实施。由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方案,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的差额部分和因变更方案而增加的成本。此外,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还可能导致甲方采取进一步措施,如终止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具体情况可能因各方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您遇到此类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最准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