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甲方做的办公室装修工程,因延误竣工工期,甲方不按合同总工程款的0.1%每天处罚金,以谎谬的理由要我承担甲方租房金,不肯履行合同条款结清工程款,可合同上的延期违约金条款是按工程总款的0.1%每天处罚,我想申诉法院可没有甲方的身份证号码,只有甲方的姓名,手机号码和办公地址,请问如果向法院申诉,会收理吗?
2024-12-05 13:55首先,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合同中规定的延迟竣工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由于延期造成的损失,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提交仲裁。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在一些情况下,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由第三方进行调解。 诉讼。如果无法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争议,您可以将对方诉至法院。 要求法院支持您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并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任何情况下,都建议您保留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至于是否能提交到法院,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实践。通常,除非被告明确表示拒绝配合调查,否则法院会接受原告提供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码等)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