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农村户口,家庭有3.5亩自留地(90年代初村里分的地,当时还没有土地确权证)。1996年左右因家里面做点小生意,搬到了县城居住,自己家的土地就不耕种了。当时把家里3.5亩的土地都交给堂兄免费耕种,多年来也没有给他收过一分钱。但是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时,堂兄却把我家的土地占为己有,确权在他们名下了(堂嫂是村里一名干部),导致我目前在村里已经没有土地了。 我的户口自始至终都在村子里,而且是农业户口,竟然一分地都没有了。我去村委会找他们理论,村委会既不帮我要回田地,也不让我查找原来的土地账单。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要回我的土地吗
2025-03-22 01:3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农村土地确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首先,关于农村土地的确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或者经依法征收征用后,归农民集体使用;个人承包经营耕地的,其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所有。因此,在未经国家或集体组织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其次,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并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例如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调查核实土地权属; 尽快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原始分配凭证、历史合同、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联系律师协助分析案件,了解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情形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