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甲在乙处累计借款100万。丙为乙出据银行的100万的取款凭上签字,甲给乙打了100万借到并收到该款的手续。)问乙用此据起诉甲,法院支持吗?有法律依据吗?已经起诉,星期一开庭
2025-06-02 23:2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证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名或盖章等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意思表示。同时,出证人在出具虚假证明时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本案中的情况,如果丙是出于欺诈目的而出具了虚假的证明,则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者其他相关犯罪。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甲和乙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也不能因为乙使用伪造的证明而主张债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原告必须具有原告资格,被告必须明确;原告所指控的事实及请求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提起诉讼的目的必须是通过审判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诉权。 综上所述,乙有权起诉甲,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与甲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丙出具虚假证明的事实,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乙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