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申请省检察院复查,提交的新证据《庭审记录》证明与一审判决书不符,虚假编造、一审枉法判决,及其没有被质证和采纳证据等。省人民检察院告知:您申请复查的信访材料收悉。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26条第一款之规定,您的申请不属于可以申请复查案件范围,按规定不再予以复查。特此告知。我现在想不明白,我的诉讼请求事项一审法院审理偏题,实际没有真正审理,但,没有审理一审判决书也作了不实判决,因此我材提交了一审《庭审记录》证明,现在省人检察院给我的答复分明是与据不实,怎么办?

2022-07-01 20:2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请问您需要解决什么问题??

2022-07-01 20:24:0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616今日律师解答 50440

相关推荐
威胁他人构成什么罪 1回答
我外面有欠款法院是否把我的这个房房产分掉 1回答
怎样治随地大小便的人 1回答
行人横穿马路电动车无接触碰撞 1回答
离职纠纷zmb处理 1回答
外地返回蚌埠最新政策 1回答
交通导致人死亡,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理赔,那些款向 1回答
在充电桩充电着火了谁的责任 1回答
女方户口本上没有写已婚和未婚,领结婚证的时候要怎么查 1回答
房产中介要验证码有什么后果 1回答
中介跑路了合同仍有效吗 1回答
房屋漏水维修赔偿和误工店铺损失赔偿合同和计算 1回答
公司入职半年交5险 要是不到半年离职 是不是就相当于裸奔 要是投诉到社保局有用吗 1回答
买到劣质产品怎么赔偿 1回答
怎么投诉快递公司呀?打了该快递公司总部电话,没有用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