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母亲骑电动三轮车转弯时,被一辆电动车撞到,对方摔倒了,去医院检查对方没事,医院费用我们已经全部支付,但是现在来找我们要2000元营养费,请问律师这样合理么?
2024-07-23 03:57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医疗费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受伤或者轻微伤,那么你方主张的营养费可能不合理。 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要求其支付合理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自己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