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去世,我找了个伴,没结婚,她来时我给她两万块钱,在一起一年多,我管她吃穿零用给她入的养老保险和医保,她挣得钱她存的,最近我体检查出患有肝病,她不跟我过了,请问我给她的线能要回来吗?
2025-04-04 23:01首先,关于您提到的“两万块钱”,这并不是一个明确的金额。如果这是在您的配偶去世后,您为了照顾她而向她提供的经济支持,则这些资金可能构成您对她的赠与或遗嘱中规定的财产。然而,如果您认为这些款项是基于婚姻关系中的义务或者共同生活期间的贡献,那么它们可能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其次,您提到的“一年”的时间跨度可能不足以证明您对她的财务支持已经结束。因此,如果您的配偶现在拒绝离开并继续接受您的经济资助,您可能需要考虑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寻求法院的协助,要求对方遵守双方签订的协议,并请求解除赠与或遗嘱中规定的所有权。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法律顾问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并指导您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