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07年结婚,其间生育两儿子,大儿子户口跟我的户口在一起,没有迁移,小儿子的户口跟他的在一起。2014年在老公那边建了一栋二间三层半的房子。试问我可以分得一起在老公那边一半的房子跟老公那边的山林吗?
2025-04-04 22:1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与婚后所得的财产以及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如果您的丈夫在2014年建造了房产,并且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您有权要求分割这一部分财产。 关于山林的问题,虽然山林通常被视为集体所有,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或获得土地使用权时,山林的所有权也可能归个人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确定是否能够分割到山林的一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法律适用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