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安置进居委会合法吗?我是2007年随军安置于街道办事处然后将下分到社区居委会的军属,现在丈夫还是现役军人。我现在的身份是临聘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都是由街道购买的临聘人员保险,住房公积金也是按临聘人员的缴费,;现在军改之中,假如我丈夫换防换岗,我又跟着随调,我的档案及人事关系怎么办,我是什么身份呢?请求律师援助,随军家属指令性安置进居委会当临聘人员合法吗?谢谢
2025-03-27 21: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规定,军队应当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提供妥善安置,并为其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因此,您的丈夫如果符合相应的安置条件,应该能够得到妥善安排。 对于您本人来说,由于您已经随军并被安置在街道办事处,且现在是一名临聘人员,您的身份属于临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您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是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的。如果您丈夫因工作需要调动或转业,那么您的户籍、档案、人事关系等可能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关于您的档案和人事关系的问题,建议您与当地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