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十三年了,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当时净身出户,楼房也没有我的,女儿户口和我前夫在一起,我和女儿没有房子,生活太困难了,可不可以让我女儿起诉她爸爸,能不能分我前夫的楼房?
2025-06-13 08:14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儿并面临经济困难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支持。首先,建议您与女儿一起寻求政府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他们可能提供经济援助或者教育补贴等措施来帮助您改善生活条件。 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所有。因此,在离婚时,如果您的女儿是未成年,并且需要由您抚养,则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双方都有权要求分配。 诉讼程序。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有权获得前夫的房屋,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情感需求,尽量争取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心理辅导。家庭纠纷可能会给双方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建议您及早寻求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以缓解情绪,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最后,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希望您能早日找到解决办法,让生活更加稳定和谐。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