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胜诉已经有七八个月,执行庭不但不执行而且还以收纳档案为由收回了我们原告手中胜诉的判决书,并且禁止胜诉人要回、查阅判决书。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2025-08-31 05:41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擅自扣留或者销毁。如果执行机关在收到法院判决后未予执行,并将判决书收存档案,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司法救济。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并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提出申诉。您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 要求赔偿。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通过媒体曝光。您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或者其他渠道揭露这种侵权行为,提高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请记得,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建议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