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山东菏泽曹县出的交通事故,当时已经报警,责任事故认定书是对方全责,当时对方肇事逃逸,第二天投案自首,现在已经过去1个月,已经花费了3万多,垫付了1万元。现在对方不愿意支付剩余的费用。
2024-10-12 04:3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应当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您的妹妹对事故负有责任,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由于对方已经投案自首,并且愿意承担责任,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其赔偿义务。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