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婚姻问题,目前我和孩子他爸已经分居5年了,俩人之间没有房屋财产,这五年中只有2015到2016年期间他给过10万多然后陆陆续续他要走了三四万,目前我这里只有他7万多,我都有记账,孩子今年6周岁了,三年中吃喝用度都是我一个人抚养,幼儿园费用一年8000,舞蹈班一年3000,口才班一年3000,目前舞蹈和幼儿园已经上了三年,口才一年,他天天要他的钱,现在我要离婚,请问这种情况我扣除他2万孩子这几年的用度合不合理,还有我这种情况需要什么手续离婚,男方不同意
2024-09-29 11:06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关于扣除孩子的抚养费,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至于离婚手续,一般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协议,则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在起诉前,建议先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