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母娘在厂里做事摔骨折了,出院后老板只给百分之八十医药费,,我们不同意,两个月前就去晋江池店镇劳动局登记,由于在厂里做清洁工几年了,厂牌,劳动合同等都没有,就连全厂员工工资都是老板娘私人账号发的工资,无法证明是厂里员工,老板前段时间还叫新店派出所的民警赶人不让住那,这样就更无法证明是厂里员工了,劳动局那边回答说,老板现在不承认是厂里员工,又递交青阳上级部门了,让等两个月再说,想听听律师的意见?
7天前您的情况属于工伤赔偿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在您丈母娘受伤的情况下,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这涉及到具体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的具体计算标准和数额。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雇主支付全部或部分工伤赔偿金,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工资单等。 另外,如果雇主拒绝支付赔偿款,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