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现在给我们的还迁房公摊面积达到40% ,而且拆迁的时候并没有给我们还迁房平米数的合同。 只有安置补偿协议书。 90平米公摊面积占48平米。 这样合法吗?
2019-07-28 10:02您好,一般来说,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的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的住宅,公摊的系数约在15%-20%;高层的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您所说的公摊面积是不合理的。由于我国对于拆迁安置房的面积是否包括公摊面积这一事项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因此各地的实践标准不同。您可以找相关部门协商或者提起诉讼。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