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母亲在年初的时候被车碰了,导致左手关节受损无法正常上班,市医院专科医生建议静养,我母亲休息一个多月后,伤情好转,故找保险公司索求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只承认两个星期的休息时间,并且以每天九十元赔偿误工费,我母亲在正规公司上班,一个月最少四千的工资,并且因为这次车祸我母亲被迫辞职!麻烦问一下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么?
2024-09-13 06:1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母亲因工伤而受到伤害,这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工伤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职工应当享受医疗待遇和相关经济补偿。如果保险公司仅认可两个月的休息时间和每天90元的误工费,那么可能违反了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员工受伤后,按照国家规定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或者康复的时间。对于部分工伤员工而言,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手术或其他治疗措施,这些都应计入“停工留薪期”。因此,保险公司应该考虑您的母亲的实际休息时间和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即使是在休息期间,也应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赔付不公,建议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