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有块自留地,84年我将户口迁走了,将地租给别人用,现在二次承包登记,租的人将地记在自己名下,我还有权要回吗?
2024-07-20 20:5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应当归个人所有。如果您的户籍已经迁移至他处,那么该自留地的所有权应该属于您本人。因此,即使租赁合同中将该地块记载于他人名义,您仍然有权要求返还土地。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考虑一些细节和法律程序,例如是否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以及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您的主张等。建议您寻求当地相关部门的帮助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请及时采取行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