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两地分居各自打工一方不付出家庭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离婚时能分财产吗?
3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由此可见,《民法典》对夫妻双方离婚与否的权利是平等的,并没有规定一方可以单方面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或义务。因此,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且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提出的要求,那么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方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对方的请求。 至于“各地分居”、“各自打工”,这通常意味着双方缺乏沟通和共同生活的基础,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同意离婚,也可能会因为缺乏足够的沟通和理解而增加纠纷的可能性。因此,在决定是否离婚之前,建议双方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期望,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