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得病去世了他无儿无女无家事,再有病期间我出钱,出力了。在他去世前俩月立有遗嘱给我大哥的儿子,大哥儿子也照顾了我弟弟。我弟弟过事后留有一处房子、伤葬费和一处小房。这些东西我弟弟立遗嘱都给我侄子了。我就是想问下,这些东西我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16天前您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遗产继承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遗赠进行审查,并确认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首先,遗嘱是您弟弟在生前制定的合法遗嘱,如果您认为遗嘱存在瑕疵或不公正,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该遗嘱。同时,您可以依据遗嘱的内容请求按照遗嘱执行,或者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要求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遗产。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遗赠给您的侄子,这可能涉及到家庭内部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意味着必须接受所有财产,而是指有选择地接受一部分财产的权利。如果遗嘱中明确说明将部分房产留给侄子,那么您也有权请求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这部分财产。 最后,您提及的伤葬费和小房也是遗产的一部分,需要根据遗嘱内容来确定是否属于您。一般来说,伤葬费等与死者生前生活密切相关的财产应归属于死者近亲属;而小房则取决于遗嘱中对于这些财产的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阅读遗嘱内容,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仍有疑问,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