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子1500房租的,我交了2700,八月二十二号入住,合同却是写的九月十五号,交了一个月房租和部分押金,合同写的是租一年,说好十月份给足押金但是但是九月底他们就要我交钱,因为我没有多少钱了,应该还有一两百块,他要我把余款全部补齐,合同上写的是不交钱就清房处理,然后让我当天把钱全部补齐不然就清房还给我断了房卡不然我进,然后我直接搬东西走了,现在他要我交水电费,几百块,但是我觉得我交了我就亏了,他也不给我退其他钱了,现在说要报警处理,我该如何反驳。
27天前首先,您有权根据租赁合同要求对方退还多收的租金。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条款,并且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那么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对方索赔违约金。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没有过错,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如报警。 在提出赔偿请求时,建议您收集并保留与租房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记录、合同文本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自己的权利和损失,并为后续的法律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租金、押金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定。这有助于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并确保双方都能遵守合同约定。 最后,如果情况确实非常困难,您可以寻求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沟通方式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