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前妻扔下一个月大的孩子走了,过后我们协议离婚,孩子由我抚养,女方每个月支付800抚养费(老赖,没有按照协议付给抚养费)反而要挟我如果我上法院起诉她,她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还要跟我分房产(协议上房产也是归男方所拥有)这有可能吗,她还可以要回吗
2024-07-19 16:5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子女的,应当依法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即使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方,并且在抚养期间也确实履行了义务,但如果该方确实在协议签订后未按期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影响其对子女的抚养能力。 至于是否能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或分割房产,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协议内容和当地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协议中涉及房产等财产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原则,但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依据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的司法实践来确定。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虽然已经通过协议进行了约定,但是若对方不履行协议中的抚养费用支付义务,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得到维护。同时,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需求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与专业人士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获得更准确和有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