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奶奶的供养人,我爸在职因病去世了,作为被供养的奶奶本来应该获得一笔死亡抚恤金,(无任何收入和未自购过保险) 可是去申请的时候,相关部门却以,我奶奶一个月有110元全国60岁以上老人都可以领的国家养老补贴为由,认定我奶奶有收入,不能领取死亡人的供养补助, 这样合理吗?可以反驳吗?110一个月并不是自己购买的,110也不够老人家一个月吃的呀
2024-09-14 08:20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养老金补贴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政府会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包括养老金补贴等。这种补贴通常是由政府直接发放给老年人,而不是由亲属或其他第三方代领。 其次,关于您父亲的死亡抚恤金的问题。按照中国的相关规定,如果您的父亲是在职人员,并且在去世前有工作单位,那么他去世后可以获得一些抚恤金。这些抚恤金通常由死者的工作单位支付,而非由其家庭成员或亲属代领。 因此,在您奶奶的情况中,由于她没有工作单位或者无法证明有工作单位,所以她的死亡抚恤金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取。您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询问是否有其他的救济措施或者政策可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如果您认为有关部门的做法不合理,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与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政策规定。 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权益。 在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有关部门重新评估并公正处理此事。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