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咱们南阳西峡五里桥镇人。2015年国家修铁路占我们组里部分地,每个人分到一部分征地款。2016年三月份组里一直催着回去签字拿钱。回去后,组里来个投票解决说我们只能拿四个人的份(原六口人),并要求我们交户口保留费5000元,我老公老实没有法律意识,只想着吃点亏只要事情能办成就行,当时他也没和我商量,就这样糊涂的签了张协议。不巧的是他回来坐车时还把那份协议弄丢了。我老公只是大概叙述了事情的经过,我感觉有失公平,就咨询了一些律师,还上网查了一些相关资料,法律上也没交户口保留费这一条。后来也象村里反映这一情况,村里也说没这条规定,并让组里把交的5000退回。可现在组里说之前有人交过。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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