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接房,由开发商代收购置税和维修基金。现在没拿到发票,同时720日内拿不动产证也没有拿到,该怎么办

2025-08-0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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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开发商未能提供购房的发票或维修基金收据。 由于种种原因,如政策调整、税务机关处理等原因导致无法立即获取发票。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并询问是否可以提供购房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发票,建议联系当地税务局查询是否有其他方式补办购房发票。 尽快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办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3个月内)完成购房手续。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房手续,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建议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是否存在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措施。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您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2025-08-07 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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