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房子是婚后老爷奶奶转给老公的。我是不是没份?老公说去写个协议,说如果我们离婚,房子归我。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8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您的父母将房屋赠与了您的丈夫,并且没有在遗嘱中指定您的份额,则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应视为对您丈夫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您也拥有相应比例的产权,否则您可能无法主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不过,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或要求分割该房产的一部分,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