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移送公安不立案期间影响原执行吗?
2025-10-05 22:4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根据该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拒绝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因此,在拒执案件中,即使公安机关没有对拒执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或者起诉,人民法院仍然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拒执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拒执犯罪的处罚力度较大,一般情况下,对于拒执罪的判刑可能会达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综上所述,在拒执案件中,虽然拒执行为被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但是人民法院仍有权对其进行追诉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