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咨询下 小时候烧伤后到成都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治疗 处理不当导致面部毁容 医院承认过失 13岁时医院承担费用 在北京八大处整形医院接受了治疗陆续到17岁最后一次手术 但没有康复面部还是有很多疤痕没有做好 中途学业耽误现在也是小学文凭 找不到工作加上面部瘢痕 生活直接受到很大影响 现在想起诉成都第一人民医院
2024-10-03 23:5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医疗事故处理委员会投诉,他们可能会介入调查并提供调解服务。 如果您不满意调解结果或者调解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时,您可以将成都第一人民医院和北京八大处整形医院作为共同被告,并要求赔偿因治疗不当造成的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等。 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医院的过错程度和责任范围。 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医院的过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记录、医疗费单据、照片等相关材料。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请记住,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确保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并且与专业人士咨询以获取最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