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个闺蜜她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男朋友,第一天晚上见面男方给女方了15000表示想和女方发生关系,之后男方分别替她还了4000和10000的信用卡,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男的送了她价值20000的金手镯,并每次都发生关系,现两人分手,男方要求女方归还全部物品,如不归还将报警举报女孩恋爱形式欺骗,涉嫌卖淫,请问一下这样情况构成犯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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