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1、我不是长沙本地的,但是在长沙居住了一年以上,现在要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我可以在长沙起诉吗?对方人现在在河北已经居住了一年多,但是户口是广东的。起诉需要些什么证明?2、领证之后同居生活了,买了套房子付的首付,写的双方名字,首付款是由婚前我的个人财产和彩礼组成的,请问离婚该财产怎么分割?如首付20万,我个人10万,彩礼十万,对方可以分到多少?
2024-12-26 08:06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您可以在长沙提起诉讼。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您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您支付了首付,并且这笔钱是你个人财产的一部分,那么您可以要求法院根据这些事实来分配财产。请注意,具体的财产分割将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您与对方之间的协议。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取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