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18年1月12号乘坐同学的电瓶车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了脾切除,责任划分是非机动车(二)、机动车(八),我女儿无责任,现在保险公司通知我去处理,我也不知道跟保险公司主张哪些具体的赔偿,望告之。谢谢!
2025-10-11 18:2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和认定,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以下几点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医疗费。包括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必要的后续治疗费用。 误工费。因伤休学或无法正常工作的损失。 护理费。护理人员因照顾受伤者而产生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计算的赔偿金额。 交通费。为就医或处理事故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您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病历本、发票等证据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索赔申请书,详细说明您的诉求及所需赔偿项目。如果存在其他特殊原因,如车辆损坏、人身损害等,也需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请注意,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时,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资料和通话记录,以备不时之需。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得到满意的赔偿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