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佛山买了房子,开发商要求捆绑车位来卖,我交了两万零八百订金的车位,问能不能拿回这钱不买车位?还有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
2024-10-01 08:29您好!关于您在佛山购买房屋并被要求捆绑车位的情况,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或默认捆绑销售车位,则该行为可能构成不公平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建议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诉求。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