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4月27日在国货公寓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一年的,打算给我妈住,因为我妈要定期去医院做血透,刚好这间房子离医院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也没有问这些,我也没和房东提起。之后一周,大概5月3号左右,我妈在医院检查出是尿毒症晚期,时日不多了,我就把她送回去老家,在微信上和房东商量,能不能把房子退了,两个月的押金1600退给我,800块的房租我就不要了,我也只住了一周多时间,之前交的100块水电和50块物业都不要了,结果房东说不行,让我们自己转租给别人,我们也同意了,但是在这期间,房东私自把房子又转租给别人,在和我的合同没有终止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又签订和新的住房合同,我现在要怎么维权
2024-10-07 12:5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租赁合同纠纷、违约责任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首先,您需要确认房东是否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规定,如是否有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其次,您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其他费用问题。 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问题。 联系房东进行沟通。尝试与房东直接对话,表达您的不满并请求解决争议的方式。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房东的行为严重影响到您的权益,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房屋管理部门投诉。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房东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证据确凿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确保个人利益不受损害。